2010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考公共科目笔试开考在即,预计将有100万考生走入考场。如何保持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公平公正?如何应对逐年增多的考试作弊现象?这些已成为考生和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
近日,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了《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对公务员录用考试作弊行为的处罚处理作出了具体规定。这一文件的出台,无疑将推动惩治公务员录用考试进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也会对即将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广大考生起到警示教育作用。一场净化考试环境的诚信战役就此打响。
公务员考试是“玻璃房子里的竞争”
40岁的山东省安丘市信访局干部崔廷照10多年前还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1997年,山东省通过考试录用了41名农民公务员,崔廷照以优异的成绩脱颖而出,从农家子弟转变为国家公务员,以鲤鱼跳龙门的方式改变了自己的命运。
我国建立和推行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目的,是为各级党政机关选拔治国理政的优秀人才。这一制度从建立到现在,始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为各级党政机关选人用人的主渠道。“凡进必考”的观念日益深入人心,卷子代替了条子,考官代替了“跑官”,有效地避免了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
与此同时,相关部门积极探索建立吸纳基层和生产一线优秀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的通道,使基层成为党政机关培养和补充公务员的基础阵地。目前,省级以上党政机关录用有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比例已达到了60%以上。
据不完全统计,自1993年以来,各级党政机关通过考试选拔录用了50万名公务员,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从2003年到2008年录用了4.9万名公务员。
十几年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考风考纪良好,结果公正透明,作弊行为一直是极少数现象。以2009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录用考试看,作弊考生的比例不到万分之一。正因如此,公务员录用考试被人们形象地称作“玻璃房子里的竞争”。
加大打击作弊力度刻不容缓
今年4月,广东省一批“枪手”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替考的事件被媒体曝光,一起严重的作弊事件浮出水面。经过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通力协作,案件最终告破,违法人员被绳之以法。最终,替考组织者伍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公务员录用考试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如果没有把好“入口”关,让无才无德的人混进公务员队伍,可能会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因此,打击作弊行为也成为公务员录用考试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