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胞瘤腿被撞截肢 肇事方赔偿喊冤

2010年05月11日14:39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此起交通事故是造成截肢的直接原因,因此应全部赔偿

    中国法院网讯   原本腿部就患有巨细胞瘤的韩女士,被王先生开车撞成右腿病理性骨折,并做了截肢手术。为此,韩女士将王先生告上法庭,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1.7万余元。近日,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法院审结这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判决被告王先生赔偿原告韩女士损失1.2万余元。

     法院查明,原告韩女士的右腿原患有巨细胞瘤病症。2005年7月1日,被告王先生酒后驾驶农用车将在路外打牌的韩女士撞伤,导致韩右腿病理性骨折。公安机关认定王先生负事故全部责任。后经医院诊断为,王女士右股骨远端骨巨细胞瘤外伤后病理性骨折,并做了截肢手术。双方就赔偿问题存在分歧,原告韩女士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

    被告王先生称,韩女士做截肢手术,主要是因为其腿部原来就患有巨细胞瘤病症所致。此次交通事故并不必然导致原告截肢的后果,故不同意赔偿原告的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经公安机关认定,被告对此起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因此被告就事故造成的损害后果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原告的腿部虽患有巨细胞瘤病症,但此次交通事故是造成原告截肢的直接原因,因此,被告不能以原告患有病症为由予以免责,被告应全部赔偿原告损失。最终,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损失1.2万余元。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蒋艳超律师:七夕如何办理结婚手续?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建筑法案例知识排行榜
建筑法案例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