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怀疑评卷教师打分有误,加之查阅试卷遭拒,河南省兰考县高考生刘某愤而将河南省高招办公室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其公开试卷信息。7月17日,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罕见的行政诉讼案。
据原告刘某诉称,原告是2008年度的一名考生,考取分数为521分。之后,因怀疑评卷教师打分有误,原告与其他几名考生曾申请高招办要求查阅试卷,但却遭到高招办拒绝。
刘某认为,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考生试卷属于政府信息的范畴,显然应当公开到考生本人。而被告高招办拒绝考生查阅试卷,不仅违背了该条例第二十六条“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的规定,而且剥夺了考生的知情权,有行政不作为之嫌。故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公开试卷信息,以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