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需要哪些材料?

2010年05月18日13:29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收养非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在被收养人生父母或者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

1.收养人须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1)收养申请书(草稿)写清收养人的基本情况(婚姻状况、子女情况)、被收养人的情况、收养目的、不遗弃、不虐待被收养人和抚育被收养人健康成长及其他有关内容;

(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二寸免冠照片每人各一张;

(3)收养人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收养人的婚姻、子女、抚养和教育能力、经济、健康、品德等情况),并加盖单位行政章;

(4)收养人户口所在地的街道或乡(镇)政府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子女情况的证明;

(5)县级医院的健康检查证明;

(6)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三寸免冠合影照片2张。

2.送养人须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1)实际承担监护责任的证明;

(2)送养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3)被收养人的户口证明、二寸免冠照片一张;

(4)指定医院出具的被收养人身体检查证明;

(5)孤儿生父母死亡或宣告死亡的证明;

(6)其他有抚养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什么是社会福利机构?社会福利机构作为送养人有何法律依据?  房地产估价机构申请资质等级,需要哪些材料?  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名称的变更登记应提交哪些材料?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您在索赔时应当向保险公司提供哪些材料?  上海户口与非户口之间享受社会福利的差异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重婚罪怎么判决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口头遗嘱知识排行榜
口头遗嘱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