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应公开的内容

2010年05月24日16:17    未知    www.fabang.com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根据公开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规定,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办案人员必须做到"六公开":

  (1)公开办案人员的身份;

  (2)公开告知各当事人或委托人的权利与义务;

  (3)公开事故调查事实和证据,出示现场记录图、事故照片、检验鉴定结论等;

  (4)公开事故责任认定依据和责任认定结论;

  (5)公开处罚的依据和处罚决定;

  (6)公开事故损害赔偿项目、标准和事故调解的规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2015年全国各地最低工资标准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交通事故处理知识排行榜
交通事故处理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