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收费标准及依据

2010年05月24日16:26    未知    www.fabang.com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一、交通事故处理收费标准
(1)重大事故负全部责任的800元,负主要责任的600元,负同等责任的400元,负次要责任的200元;
(2)特大事故负全部责任的1000元,负主要责任的700元,负同等责任的500元,负次要责任的300元;
(3)发生重大、特大事故,交通事故责任者逃逸的,按交通事故等级收费标准的三倍收取;
(4)发生重、特大事故,交通事故责任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影响交通事故调查的,按交通事故等级收费标准的二倍收取。
(5)对确有实际困难、无能力缴纳交通事故处理费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酌情减免。
(6)交通事故处理费由缴纳人(方)在交通事故处理结案时一次交清,逾期不缴纳的,按日增收应缴费额5%的滞纳金。

二、收费依据


  [1992]价费字216号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收费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2015年全国各地最低工资标准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交通事故处理知识排行榜
交通事故处理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