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管理]律师与客户:游走于卖艺和卖身之间?
我有两个知名律师朋友,一个朋友的口头禅是,律师最大的敌人是客户。另一个的口号是,我是当事人的律师,不是当事人的人。前者强调律师要搞定当事人,且要警惕。后者强调律师的独立性。因为很多当事人付了钱后,就会感觉,你就是他的人(员工,仆人,马仔?--)。这些口头禅的存在是不无道理的。虽然,官方教导,律师是客户合法利益的维护者,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医生是白衣天使。现实往往未必如此,维护者可以变为忽悠者,教师可以为补课大师,白衣天使有时会变西门吹雪。
当然,多数情况下,律师是独立的,受尊重的,尤其是个人,中小企业作为当事人时。有时,当事人客大欺店,大国企,大外企,政府部门等,恐怕要不做他们的人,也很难。因为,你不做仆人,有人排队抢着做。市场决定立场。我助理因为撰写的代理词被客户修改,愤而拒绝在代理词上署名,我这种江湖游走多年的老油条,看看客户也没有实质性的更动,就单独签名。岁月决定光滑度(不管是女性的皮肤还是男人的圆滑)。
律师的独立性的两难困境可想而知。当事人建议这个案件应该说A,律师认为应该说B,结果如果律师对了,是应该的,谁让你是律师。万一让当事人猜中了结果,后果将会非常严重,律师非但会受责难,说不定会被起诉。在中国的司法环境下,有时当事人猜中结果的情况屡见不鲜,在美国或许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