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打黑大舞台上,中国法制的一大困境——犯罪嫌疑人权利难以充分保障的尴尬,正在以似曾相识的情节旧戏重演。
尽管法律规定未经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但媒体铺天盖地的黑社会头子如何如何的所谓报道,早已在舆论声势上,抢先将这些犯罪嫌疑人定格为铁板钉钉的罪犯。
尽管法律规定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但办理涉黑案件的辩护律师,却被主管部门——重庆市司法局严令不得纠缠细枝末节,不得向媒体发表影响案件处理的言论,与此形成对照的却是,重庆一位教授形容打黑成果的 “宣传声势空前”,“显然是一个很好的策划”。
更不幸的是,大部分律师不愿、不敢接涉黑嫌犯的案子,而已经出庭辩护并否定检方对黎强、李志刚“黑社会”罪名指控的赵长青、周立太两位律师,却遭到了众多网友的斥责,他俩被骂作 “黑社会的狗头军师”,收了黑心钱反对打黑。
众网民的这般逻辑,应该不值一驳,除非所有警察、检察官、法官不领分文工资义务办案,除非我们认为国家要法律纯属多余,也除非大家赞同偷一分钱也得被砍手。既然都不可能且荒谬绝伦,那只能将众网友对辩护律师的辱骂归于教育的失败、普法的失败,昭示依法治国路途维艰。
当众网民以旁观者的姿态辱骂律师的时候,或许没想到他自己也有可能某一天被检察官指控犯罪,而为了不让任何一个人蒙冤或者罚当其罪,法律就必须为检察官设置一个反对者,这个反对者就是辩护律师。可以说,律师与检察官互为天敌,而法官,则居中裁判这两个敌对者的攻防,进而得出一个正义的判决。法官居中,检察官、律师两厢对决,这样的等边三角关系,正是生产正义的最稳固机制。
但现实中,律师这一方的实力却最弱,形不成与检方势均力敌的对手。他们不仅在立法中缺少阅卷权、会见权等诸多辩护利器的切实保障,在舆论上也往往得不到应有的支持。在义愤填膺的公众面前,动辄遭骂已是他们为“坏人”辩护的宿命。
为了还原正义的等边三角模型,这个时候,需要我们给予弱势一方的律师更多的声援,不仅是理解万岁,更应该寄望经律师的辩护达成法律的公平。同时,在目前的政治架构下,或许我们还应建议领导人登高一呼,出来为律师站台撑腰。
这位领导人,最适合的就是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
10月28日,薄书记曾到重庆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看望慰问打黑除恶一线干警,与警察、检察官、法官等政法系统人员座谈,并表态一定要把专项斗争进行到底,同时,他还要求实事求是,做到不枉不纵,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无疑,这样的表态是恰当的,打黑除恶一线干警也倍受鼓舞。
不过,律师也当然属于政法系统一分子,属于正义生产机制中不可或缺的一环,而且在当前众多压力之下,被诬为“黑社会的狗头军师”的涉黑案件辩护律师,更需要被鼓舞,更需要市委书记看望慰问,打气鼓劲,甘当律师的“保护伞”。
重庆打黑已引起国内外舆论的强烈关注,成为近期的热点新闻,用薄熙来的话说就是,“一个城市做这么一件事引起了全世界的关注,这是百年不遇的大事,对重庆来说也是难得的机遇。”正如此,对律师的一个温暖的慰问,正是重庆展示打黑决心与法治决心并重的最佳机遇,而且,这样的法治取态,应该还能让“宜居重庆”、“畅通重庆”、“森林重庆”、“平安重庆”和“健康重庆”这“五个重庆”战略之外,再平添一个“法治重庆”。
事实上,如果一定要将打黑与法治做一个难易度的区分,那应该是打黑不易,法治更难。打黑成就可保一时平安,而法治成就能保一世公义,乃更长远更永恒的价值,当然也更能彰显一位领导人的远见与胸怀。领导人,请起而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