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法律援助监督的形式和内容有哪些
所谓法律援助监督,是指为了保证法律援助的受援人能够得到充分、真实、高质量的法律援助服务,享有公正、平等的司法保护,而对法律援助机构和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以及法律援助案件的具体承办人员提供援助服务的情况所实施的监督、检查。
法律援助监督,以监督对象为标准,可划分为对法律援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和对法律援助案件具体承办人员的监督;以监督主体为标准,可划分为受援人的监督、舆论监督、上级法律援助机构的监督和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
受援人的监督,是指法律援助案件的受援人有权对法律援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具体承办人员所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对其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有权向有关国家机关(如司法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等)进行检举、揭发。受援人的监督具有具体性、直接性、及时性的特点。
舆论监督,是指新闻宣传单位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大众传播媒介,对法律援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以及具体承办人员所提供的服务实施的监督。舆论监督具有社会影响广泛的特点。
上级法律援助机构的监督,是指上级法律援助机构基于层级关系,在其职权范围内,对下级法律援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以及具体承办人员所提供的服务实施的监督。此类监督是层级监督、专业性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