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问答]民事诉讼的案件一般哪方法院来管辖?

2010年05月29日10:43    未知    www.fabang.com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民事诉讼问答]民事诉讼的案件一般哪方法院来管辖?

  在我国,如果是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当被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时,应该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来管辖。如果是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来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下去的,各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

  需要指出的是,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经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对没有办事机构的公民合伙、合伙型联营体提起诉讼的,由被告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注册登记的,几个被告又不在同一辖区的,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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