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问答]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由哪个法院来管?

2010年05月29日10:46    未知    www.fabang.com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民事诉讼问答]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由哪个法院来管?

  【问题】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原告应当向哪个法院来起诉呢?

  【法律提示】

  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原告提起的诉讼属于财产方面的,则应当由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即被告在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前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原告提起的,是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则应当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管辖,即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必须指出的是,只有身份关系的案件才能由原告所在地管辖,不包括财产等其他类型案件。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蒋艳超律师:七夕如何办理结婚手续?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其它民法案例知识排行榜
其它民法案例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