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重组案例

2010年06月03日14:07    未知    www.fabang.com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债务重组案例

    一、案例背景

    1987.06 郑州市百货文化用品公司(由郑州市百货公司与郑州市钟表文化用品公司合并而成)

    1988.12 郑州市百货文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股份制试点企业)

    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400万元(20000股,每股200元)

    1992.07 更名为郑州百文股份有限公司(集团)

    1992.12 增资扩股(详细情况不明)

    1993.02 由国家体制改革委员会认定为“继续进行规范化的股份制试点企业”

    1996.04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上市(代号:600898,发行价格:2.50元)

    1996年4月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市时,郑百文公布的一些数字无不让人称奇:1986年至1996年的10年间,其销售收入增长45倍,利润增长36倍;1996年实现销售收入41亿元。按照郑百文公布的数字,1997年其主营规模和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在深沪上市的所有商业公司中均排序第一,成为国内上市企业100强之一。而且,郑百文还是郑州市的第一家上市企业和河南省首家商业股票上市公司。这些数字和这些第一,使郑百文在当时的证券市场声名大噪,股价也从刚上市时的6.50元左右上涨至1997年5月12日的22.70元。不仅如此,当时的郑百文还被塑造成为当地企业界耀眼的改革新星和率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典型。1997年7月,郑州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大会,把郑百文树为全市国有企业改革的一面红旗。河南省有关部门把它定为全省商业企业学习的榜样。同年10月,郑百文经验被大张旗鼓地推向全国。

    继1997年郑百文宣称每股盈利0.448元以后的第二年,郑百文在中国创下净亏2.54亿元的最高纪录。根据公司年报,1999年郑百文一年亏损达9.6亿元,每股收益(摊薄)-4.8435元,再创深沪股市亏损之最,审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是“拒绝发表意见”。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于1999年12月与中国建设银行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受让193558.4万元的郑州百文债权。中国信达此次申请债权共计人民币213021万元。2000年2月23日,郑百文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改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的审计机构。

    2000年3月,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郑百文破产还债,被法院驳回。

    2000年6月7日导9日,在公司出现如此重大的持续经营问题之后,郑百文在上交所的股票价格连续三天达到涨停,公司不得不于2000年6月15日发布警示性公告,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但是股票继续涨停,鉴于以上原因,公司申请从6月16日至董事会关于资产重组的工作情况的报告公告之日(6月23日之前),公司挂牌证券停牌。在这段时间,公司连续发布公告,提醒投资者公司已经严重亏损,并于2000年8月21日公布2000年中期报告,主要财务指标为每股收益(摊薄)-0.3071元,每股净资产-6.8856元,中报审计意见类型:拒绝表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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