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法第二十一条

2010年06月08日16:01    未知    www.fabang.com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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