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申诉代理收费标准2010

2010年06月10日16:44    未知    www.fabang.com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政府指导价的收费标准由省物价局、省司法厅制定并公布。具体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在指导价规定的范围内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按照所代理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耗费的工作时间、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以及委托人的承受能力等因素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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