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帮网法律咨询解答:我还能申请房基地吗?我能有继承的权利吗?

2010年06月13日08:22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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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帮网网友问:我是北京市通州区的某村村民。我的爸爸是河北的,我小时候生下来两个月就由姥姥姥爷抚养长大,户口上是姥爷的户主,成员是我姥姥我妈和我。姥姥姥爷有五个女儿,两个儿子。但大儿子在刚生下女儿不久就去世了,估计到现在有二十多年了。我和姥姥姥爷一起生活在姥爷的房子,大舅死后,大舅妈改嫁了。二舅则搬去了顺义区的桃山村。三闺女过继给了别人。后来二闺女又去世了,我妈是老四,嫁出去了可户口没迁走,可之后得了些精神方面的病,出走失踪了,到现在也没音讯。之后姥姥去世,姥爷和我两个人相依为命,后来过了五年,姥爷的身体渐渐的不行了,于是我一边读书一边照顾姥爷,到了第五年的年底,大姨看我又上学有照顾姥爷,怕我照顾不好,就接老爷到她家住,大概住了有7个月吧,那时姥爷的精神已经是恍恍惚惚了,姥爷有白内障,眼睛不好用,还有肺炎气管炎等病,总要吃药。后来舅舅所在的村要拆迁,于是就把姥爷和姥爷的户口都转到了舅舅所在的村。不到半年就拆迁了。后来他们买了房,又回到姥爷的房子来,把前边又盖起一排新房,对所有人声称说前边盖完他住,在把后边盖完给我,以后各过各的,爱答理他就答理他不爱答理他他也没关系。那时他住在前边,我和姥爷住在后边老房,由于那时我没工作,也没读书,所以在照顾姥爷,姥爷那时意识就更模糊了,几乎是吃喝拉撒都在床上了,于是我就伺候着,饭是舅舅做完我那来喂给姥爷吃的。后来不到半年,姥爷也去世了,没过几天她就要我去别人家拿东西,说他忘在别人家了,我去拿的时候,看到是一封遗嘱,上边写着房子是姥爷留给他的,于是没过一年,他又姨我的名义在我村要了一片三十年合同有偿是用地,盖了房。让我搬到那住。我在那边一边住一边工作,很少回去,过了3年,他又把后边老房子拆了,盖上新的,这时我结婚了,他和我说房子都是他的,没我的,我可以住。姥姥姥爷没有留下遗嘱,因为那时我不懂,也没去想这事,虽然姥姥姥爷都说过这房子是留给我的,但没有证据我也没办法,现在都不知道怎么办了,我还能去向村委会申请吗?可现在都说我们这也要搬迁,不给批了?无奈之下只好请教律师了,希望能得到准确的详细的答复,谢谢

法帮网律师解答: 申请宅基地要经过村委会的审批,如果没有遗嘱的话你不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你姥姥姥爷的房产,如有需要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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