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帮网律师为您解答法帮网法律咨询解答:孩子抚养权再次变更问题,并提供相关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咨询
法帮网网友问:我和前妻是2004年离婚的,当时孩子12周岁为了他能更好的成长生活。我放弃了所有的东西包括两套房产。孩子由前妻抚养。2008年孩子因为对我前妻的管理方式不满意,提出变更抚养权到我这里生活。经双方协商由让区法院民庭简易程序协议变更抚养权,由我抚养孩子,照顾其生活与学习。但这一年多时间我的身体情况急剧下降。冠状动脉硬化,颈下动脉硬化,高血压等情况相继出现。我原为单位的汽车司机,鉴于我身体的情况不能继续开车,安排我到调度室工作。我再婚的爱人没有工作。这些情况使我在经济上身体上都没有力量继续照顾孩子。我想提出将孩子的抚养权再变更到我前妻那,她的经济条件非常好,但她现在不想再管孩子了,每个月只支付孩子抚养费750元。我该怎么办?如果我前妻坚决不接受孩子,而我强行离开孩子(我需要去外地住院治疗),会有什么结果?如果前妻起诉我,会怎么样?
法帮网律师解答: 变更抚养关系前,不得随意放弃抚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