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帮网网友问:本人递交了辞职信,并打算1周后离职,但公司拿合同来压我,说让我至少要再呆满一个月时间,否则将扣除我当月工资。 但我查看了合同,我发现了有以下几点内容,不知道我是否可以利用这些内容顺利辞职,拿到工资。 1.合同里写明每月5日发放工资,但我们后来更改为15日方法了,但更改发工资日没有注明在合同里,也没有让我签署过任何文件。 2.合同里写明本人基本工资为1500元,绩效工资为2000元,福利500元,总共是4000元,但是后来合同更改过一次,只是说明基本工资调整为2000元,绩效工资调整为2000元,但为说明福利的调整,按照这种解释,是不是公司每个月都要发给我4500元薪酬呢?可是我拿到的依然是4000元。
法帮网律师解答: 用人单位扣押工资是违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出辞职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若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