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帮网网友问:团伙盗窃已被关押38天了,基本案情已清楚了,为什么还没通知家人呢
法帮网律师解答: 周一不放人就是批准逮捕了.刑事案件的特殊性在于,是由国家司法机关办理,作为当事人是被动的,不可能主动干预司法机关的办案。但可以聘请律师介入,会见被告人本人进行法律和精神上的帮助,到检察院法院阅卷,以便全面深入地了解案情,并据此确定辩护观点和思路。这些都是在律师介入后才能完成的。所以,你们现在要做的就是聘请律师介入,至于聘请什么样的律师,由你们和律师双向选择。但一定要请正规的、责任心强、专业能力强的律师。具体情况由你们自行决定。可以与杨律师电话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