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帮网法律咨询:容留妇女卖淫

2010年06月18日14:48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法帮网网友问:马上就要开庭了我去行不行

法帮网律师解答: 1、“容留”他人卖淫,是指故意为他人从事卖淫、嫖娼活动提供场所的行为。这里规定的“容留”既包括在自己所有的、管理的、使用的、经营的固定或者临时租借的场所容留卖淫人员从事卖淫活动,也包括在流动场所,如运输工具中容留他人卖淫。
2、按照《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容留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你没把案件的详情讲清楚,如需帮助,可来电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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