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帮网网友问:你好!我在去年的时候由于家庭暴力而和他分居了,但在今年1月29日我到学校给孩子开家长会他到学到找到我,要叫我带他去找孩子,我又不能让他知道我和孩子住在那,他又在大街上打了我,我当时请旁边的群众报了110。他是一个嗜酒如命的人,我已经没办法再和他纠缠下去,今年开学我把孩子给转了学。但是我们现在离婚有一个问题就是08年在农贸市场开了一个土杂店,但由于没有钱就找他的姐姐借了1万多元在我弟弟这也借了1万多元。我当时提出来各自还自家亲戚的钱,还有就是房子和土杂店都给他,我要孩子,但他非得要我还他姐姐的钱还一样都不承担,能给我一个建议吗?
法帮网律师解答:
您好,对方的要求没有法律依据,离婚时你完全可以要求分得属于自己的财产份额,而且针对对方的家庭暴力还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如需帮助可以来电咨询
法不阿贵,闻言审听。言出添正气,笔动减冤情。有麻烦找我,电话136294369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