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帮网网友问:结婚3年 婚后买入一套房子 由对方父母出资 现有10多万按揭 也是由父母承担 户主是我们的名义 办理贷款也是由我们的名义办理的有一小孩 现由于夫妻感情不和 需要解除婚姻关系 但是对方以房子的父母出钱不予分割房产 该怎么办该用什么途径去解决 解决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结果呢谢谢
法帮网律师解答: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