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帮网网友问:律师您好,我是一名改制后入了股的员工,43周岁,与公司在2007年签订了内部退养合同,现公司要增资扩股,公司让我在新合同签字合同如下1同意按股比出资,承担相应的责任.2退出股本,维持现与企业签订的合同不变(退养合同)3同意增资扩股500万.增资扩股后,长期放假.退养人员企业只承担五险一金企业的缴纳,到员工退休.我本人任为以上三项都不合理1项,我一名员工一下拿不出(十多万)何况企业到现在还欠我集资款三千(原一万),股份借款七千多没还(都有借据)我已不信任企业,所以有钱我也不打算再往里投钱,2项我认为是骗局,我把股份退了,企业就是履行合同时间也不会太长,因为我连财产权都没了,还谈甚么合同履行了3项我不交出股权,企业就不按原合同履行,我认为不合理,(原合同;企业不变个人不变,和第3项一样,但全扣完,我还能每月拿到生活费三百多)注;公司说我们不在上面签字,今后什麽都不管我们了,(公司20多个有股权的,和我一样不签的有11人)请问我们下步该怎麽办呀,我们签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吗,我们不交股权公司有权利更改合同,什麽都不管了吗
法帮网律师解答: 建议带好材料直接与律师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