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帮网网友问:尊敬的律师:您好!我向您请教:我弟弟的那个女人,结婚后2-3年,就闹着要出国......说是学习,谁知是学习,还是找老外???( 她本人是初中英语教师,有固定工作 )就这样将家里的所有积蓄拿去交报名费和作读书费用(近13万),还借了很多钱。学了一年回来后,(老外没找到)固定工作不干了,又出去外省做安利。至今不归。这样前后八年时间,不在家里,不管孩子,不支付孩子的任何费用。我弟弟提出离婚,她反向我弟弟要五万块钱。我们作姐姐的感到很气氛,特向您咨询:1. 出国拿出去的十几万元是否应该偿还一半?2. 现在他们居住的房子值15万元,应该怎样分割?3. 孩子现在11岁,今后的抚养问题?上大学的费用以及万一患上重大疾病的治疗费用等。以及我们无法预测的一些后期问题......烦请律师大人给予指导,不胜感谢!另:孩子出生后两岁不到,我弟弟即当爹又当妈...她一直不在家里照顾孩子,照顾这个家,这一点,我弟弟能否得到补偿? 谢谢指导!
法帮网律师解答:
1、出国费用是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偿还一半
2、房子夫妻双方均分
3、要求支付这几年的孩子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