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帮网网友问:90年代初,我家一家三口与我父母及我哥一家三口住同一房屋,后由于我嫂子与我妈不和,提出分房,当时我哥单位分了一套房子,因此与原有房一起换了两处地址的房屋,都为使用权,后我以我爸的工龄购买了现住房,于95年2月拿到房产证,产权证上名字只有我,现在我父母过世,由于其生前未立遗嘱,我哥认为此房有父母份,要求相应的遗产,请问此房是做为我私有财产,还是做为父母遗产?是否能提供相应的法律条例让我参考下?谢谢
法帮网律师解答: 这房产归你个人所有.本来你父母是有权益的,但他们生前没有主张,视为对自己权利的放弃,现在继承人无权来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