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帮网法律咨询]:我兄弟在上班路上被电动自行撞死了不知算不算工伤

2010年06月21日08:08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法帮网网友问:我兄弟在上班路上被电动自行车撞死了,公司说不算工伤说没有按时上班,令外也不是机动车撞死的。

法帮网律师解答: 您好!单位的说法部分是正确的。

  《工伤保险条例》已经2003年4月16日国务院第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电动自行车目前尚不认定为机动车,所以不符合认定工伤的条件。但是,您可以向电动车的车主与驾驶人主张赔偿。

如果需要帮助,请致电13231716958.而且不要担心,并非电动车的主人就没有能力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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