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帮网网友问:我兄弟在上班路上被电动自行车撞死了,公司说不算工伤说没有按时上班,令外也不是机动车撞死的。
法帮网律师解答: 您好!单位的说法部分是正确的。
《工伤保险条例》已经2003年4月16日国务院第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电动自行车目前尚不认定为机动车,所以不符合认定工伤的条件。但是,您可以向电动车的车主与驾驶人主张赔偿。
如果需要帮助,请致电13231716958.而且不要担心,并非电动车的主人就没有能力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