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帮网法律咨询]:我的劳动合同是09年4月26日到时10年4月25日

2010年06月21日08:59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法帮网网友问:其他有一项是这样说的,乙方擅自解除合同,应赔偿甲方为共支付的职业技术培训费,并偿付给甲方违约金5000元,我是09年2年24号辞职的,之间他们一月份的工资都压着没发给我,两月份做了一个多星期。3月11 日叫我去拿工资。二个月的工资总共是1623.2元,结果,只发给我500元,说是二月份的养老保险已经给我养了,现在要在我工资里扣除,还说,其他的作为扣款及罚款处理,这样合理嘛?

法帮网律师解答: 用人单位如存在不合法扣款和罚款的,你可以向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处理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发放不合法扣款部分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2015我国法律对城镇居民房屋的补偿方式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公司注册知识排行榜
公司注册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