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帮网网友问:你好!本人在广州一家私人企业上班,由于星期一加班时间本人有事需请假领导不给予批准,然后私自离岗,星期二厂里领导就说由于本人没加班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5000元的理由而解除。而现在公司要用本人一、二月份两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请问我可以用什么方法来合回我的血汗钱?
法帮网律师解答:
公司无权强制员工加班,同时无权要求员工赔偿所谓此类损失,因此公司的做法是不合理而且违法的,你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要求劳动部门发放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有疑问,你可以向律师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