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标准的根据是2007年12月31日起执行的《江西省最低工资标准及其适用区域》,这是江西省自1995年实施最低工资制度以来第五次进行调整。
江西省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区域580元/ 月、二类区域520元/月、三类区域480元/月、四类区域450元/月、五类区域420元/月。南昌是一类区域,因此2010年南昌最低工资标准是 580元/月。
2010年江西省暂不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江西省人社厅表示2010年暂不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日前,多个省市传出“涨工资”的风声,江苏率先确定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北京市、重庆市、东莞市等也纷纷表示初步具备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条件。那么,江西会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吗?26日,记者从江西省人社厅获悉,江西省暂未计划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据了解,江西省自1995年开始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共调整过5次,最后一次调整为2007年12月31 日。目前,江西省仍按此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一类区域580元/月、二类区域520元/月、三类区域480元/月、四类区域450元/月、五类区域420元 /月。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8.71%。此外,每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也达8.9%。由于目前的最低工资水平,与江西省当前的市场供需关系相适应,因此,2010年江西省暂不调整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