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最低工资标准2010

2010年06月21日10:21    未知    www.fabang.com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根据《江苏省企业最低工资暂行规定》、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规定,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960元/月;二类地区,790元/月;三类地区,67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7.8元/小时;二类地区,6.4元/小时;三类地区:5.4元/小时。经市政府同意,徐州市决定从2010年2月1日起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市区执行二类地区标准,六县(市)执行三类地区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下列内容:加班加点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在剔除上述项目和个人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后,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月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2015我国法律对城镇居民房屋的补偿方式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工伤待遇知识排行榜
工伤待遇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