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帮网网友问:情况是这样的:我哥哥在我们临近的城市安阳的一工地上干活(我在外地工作,听哥工友说工地是大住宅区,事情发生后我和我爱人请假几次往返医院),中标方是大型公司,他们工地上的活动板房被一小包工头承揽,我哥他们给小包工头干活,也不知道有包工头与此中标方和工地有没有签合同之类的,更不用说民工与包工头签合同之类的了,我哥从工地上掉了下来,摔了头部,被120带走后做了开颅手术,已经有30天了,还是在医院(重症监护室)一直的深度昏迷着,用了不少的医疗费。刚开始的一段时间,是包工头给拿的钱,拿了一段之后,现在他已经不再拿钱了,从那以后一直是我们家拿的。我想问一下,如果想争取医疗费之类的(毕竟现在花了不少的钱,而且不知道还要多久,甚至永远醒不过来都是有可能的,对于一个农民家庭恐怕是很难应付的),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方法?如果要起诉的话,起诉的时间应该选在什么时候?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共多长时间?起诉的对象是谁比较合适?起诉的理由可以是什么?以各个理由起诉时胜诉的概率大概各是多少?希望给一个详细的答复,帮助我这个家庭度过难关,不胜感激!
法帮网律师解答: 针对你的问题,人身损害的诉讼是一年,你最好现在就起诉,把包工头和公司作为共同的被告。如果需要法律帮助,请来电13213236676韩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