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帮网网友问:各位律师好:我妹妹在去年11月1日和房东签订一套干洗设备转让合同,有干洗机,润烫台,蒸汽发生器(锅炉),保质期是2年的,合同最后注明以后费用由我们承担,大概一个多月时候锅炉漏水了,找他们帮我们解决,房东找他一个朋友帮我们用电焊焊接了,但是没几天还是漏水,再找房东,他说我们上次钱没有给他们不再帮我们解决,他给我们关于锅炉的文件发现从我们合同生效(11月1日)起再有10天就到报废期了,他不管我们,忍无可忍我们起诉到法院的。我们的房子也是租他的。干洗机时间太久也不能洗颜色浅的衣服,黑色的洗了上面都会沾不知名的东西,但是我们没有办法说明它是不能用的,锅炉有问题他不管(保2年)就是违约,锅炉是特种设备他没有到质监局登记定期检测应该违法吧,今天听律师说,法官说只有锅炉有问题,其他的可以使用,要是判决的话也只能让房东换台锅炉,或者退锅炉的钱,我当然不愿意,我妹妹的店因无法经营前段时间关门了,现在他说不要这个月房租换台锅炉让我们继续经营,我们是在无法经营了。停业时以前的客人都走了在接着干都是每天在亏,房租钱都不够,我想问一下,法官的说法对吗?难道合同里一部分违约就不能判合同无效,10天就到报废期卖给我们不有欺诈嫌疑吗?现在我们很焦急,请各位律师帮忙解答一下好吗?
法帮网律师解答: 部分违约整个合同不能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