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帮网网友问:我曾与女友交往4年,因6月10日晚上8点至12点发现她与她上司老板俩人在一家酒店开房洗脚,我曾怀凝她们有不正之关系,于是我就发短信通知了老板娘,告知他们在酒店开房有不正当关系,当晚老板娘令他们分开回家.随后老板娘要求与老板离婚.(因他们之前就有前例闹过离婚且又签过离婚后财归属权问题的协义,大致内容就是双方有一方有外遇,所有权将全部归另一方)当晚几方都说是一场误会,可我前两天又发了一些信息给老板娘,其中有些内容不是真实,但明显就能辩认是我个人的猜想,我发的目的就是想叫老板娘去管一管她丈夫并让我女朋友离职。此信息引起了他们之间的矛盾升级导致离婚直接分财产。因此老板想起诉我因短信内容引起他有重大损失。请这种情对方能起诉吗?起诉前后我须要做哪些动作?将有可判成什么罪?罪刑有多重?谢谢!
法帮网律师解答: 东莞律师田发园解答如下:您好!
有过错但不够负刑事责任。欢迎来电13622674794或Q号450064662进一步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