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帮网法律咨询]:当事人的家长与对方的家长及受害人已和解,为何不予取保候审?

2010年06月22日08:54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法帮网网友问:甲、乙是职业技术学校在校同学,19岁,据学校讲,“今年4月15日中午因甲问乙要回借款,乙称无钱还,甲动手打了一拳乙,随后乙又打了一拳甲并还钱,之后,乙带一伙人到甲的宿舍找甲,具体不知做什么,学校无向家长讲......这样发生乙被致轻伤害的案件,学校讲是甲捅伤乙的,要甲家长交医药费治疗乙,而16日凌晨1时甲被刑拘,在4月22日甲家长与乙家长及乙本着化解矛盾,经自愿友好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甲家长并一次性代赔付清了乙方治疗等等的费用,乙家长及乙愿意谅解并不再追究甲的刑事、民事责任,并向公安机关递交请求书、和解协议书等材料要求释放甲,学校也出具了报告,要求以保释让甲完成学业的请求。派出所民警讲甲不认罪,态度偏激,呈送批捕。请问公安机关为何不予甲取保候审?检察院对甲以批捕了,我们作为甲的家长,请律师么,家景困难,无钱交昂贵律师费,不知该怎么做?19岁的青春就这样被.....了.

法帮网律师解答: 1.根据实践经验,逮捕后取保候审的难度会很大,建议您聘请律师准备给孩子辩护。
2.争取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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