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接代理讲义
显名的间接代理(1)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法律行为(2)受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行为合法有效(3)第三人订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存在代理关系。原则上,显名的间接代理订立的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作为例外,也可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有证据证明时)
隐名的间接代理(1)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法律行为(2)受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行为合法有效(3)第三人订时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存在代理关系。原则上,隐名的间接代理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
合同订立后因第三人致使受托人不对委托人履约:受托人→披露义务 委托人→介入权 第三人→抗辩权
合同订立后因委托人致使受托人不对第三人履约:受托人→披露义务 第三人→选择权(向委托人或受托人主张,权责后不可变更) 委托人→两项抗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