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高度危险责任

2010年06月23日08:55    未知    www.fabang.com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侵权责任法高度危险责任

  (1)无过错责任

  (2)高度危险作业:

  A. 高速运输工具:航空器、汽车、轨道交通(地铁)

  B. 高空作业和地下挖掘

  C. 高压作业

  D. 高度危险区域

  (3)高度危险物质:核设施、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

  所有人、管理人、非法占有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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