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部门负责准备工作,并形成电子文档,不着急打印
*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下载]:填写之后不打印,通过软件所集成业务平台提交电子文件;
* 源程序:自定义全部程序模块,取前、后各连续30页,共60页(不足60页的需全部提交)。源程序的页面设置为A4纸,字体为五号字,每页不少于50行(结束页除外),并在页面右上角标注编号1-60。页面尽量不要出现空行。
* 鉴别文档:用户手册、设计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等任选一种,建议提交用户手册或者使用说明书。取前、后各连续30页,共60页(不足60页的需全部提交)。文档的页面设置为A4纸,每页不少于30行(结束页除外),右上角标注页号1-60。
* 注意:源程序和文档中均不可出现自然人或者科研部门(工程中心、实验室)的名称,标明引用也不允许。程序的最后修改时间标记不能晚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中完成时间。
* 注意:鉴别文档如有图片,应提交图片说明[下载];图片上不能出现自然人或者科研部门的名称或logo;图片上如果显示软件名称,应与申请表保持一致。
* 注意:软件名称需要以“×××软件”或“×××系统”命名。
* 注意:软件的开发完成与首次发表日期均需到具体的年月日。
* 注意:申请登记软件V1.0 以上的高版本或以其他符号作为版本号进行原创软件登记时,应提交申请登记软件为原创软件的版权说明[下载]。软件为升级版本的,应填写修改说明(200字以内),前期版本已登记的应填写原登记号并提交原证书复印件。
* 注意:申请登记软件的开发如果涉及到LINUX等开源软件,应研究了解GPL协议之后,提交版权声明[下载]。
2.将申请书、源程序、用户手册的电子文档上传到软件所集成业务平台上:
——具体提交工作咨询部门秘书和科技处(信息中心)
3.填写 软件著作权申请审批表[下载]:填写该表后打印,部门签字审核后,提交科技处
科技处会将审核合格后的电子文档在平台上更新,返回部门。
4.部门负责电子文档的打印:源程序和文档各1份,A4纸单面打印。
5.科技处负责将申请材料盖章、存档和提交。
6.科技处会将软件登记信息及时更新在研究所集成业务平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