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义务是当事人为实现他方的权利而受行为限制的界限。
(1)法定义务与约定义务。
以义务产生的原因分,义务可分为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法定义务是直接由民法规范规定的义务;约定义务是按当事人意思确定的义务,约定义务以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为界限,否则法律不予承认。
(2)积极义务与消极义务。
以行为方式为标准,义务可分为积极义务与消极义务。以作为的方式履行的义务谓积极义务,以不作为方式实施的义务谓消极义务。
(3)基本义务与附随义务。
在合同中,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还有所谓的附随义务,这是依债的发展情形所发生的义务,如照照顾义务、通知义务、协助义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