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需登记申请,拥有著作权的可受保护。国内计算机著作权登记申请所需材料及流程等信息介绍如下:
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申请所需材料
1、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代理委托书
著作权登记申请表格的填写要求如下:
1、本表应用钢笔填写或者打印,字迹应端正、清晰,不得涂改。表格填写不下时,可使用同样规格的白色纸续写。续写纸应当标明栏目名称,且只限使用正面。
2、本表封面由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填写。
3、本表应使用中文(软件名称除外)填写。使用国家统一规范的名词术语。外国人名、地名和科技术语如无统一中文译名时,应当注明原文。
4、本表中“□”及项目供填表人选择,申请人根据情况在相应的“□”内标上“√”。
5、提交的证明文件和鉴别材料应当复制在 A4 纸上。
6、提交的证明文件是外文的,应当附中文译本。
7、所提交的申请文件均为一份。
选择此项申请,应填写《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一、各项栏目具体填写说明和应提交的证明文件和鉴别材料:
(一)软件名称栏:
1. 全称:申请著作权登记的软件的全称。各种文件中的软件名称应填写一致。
2. 简称(没有简称不填此栏)。
3. 分类号:按照国家标准 GB/T13702 和 GB/4754 中的代码确定的分类编号。
4. 版本号:申请著作权登记的软件的版本号。
(二) 开发完成日期栏:
指软件开发者将该软件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的日期。
(三)首次发表日期栏:
指著作权人首次将该软件公之于众的日期。发表是指以赠送、销售、发布和展示等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未发表的软件不填此栏。
(四)软件开发情况栏:(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1 、独立开发:
即单独开发的软件。
2 、合作开发:
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作开发的软件。填此项同时应提交合作开发合同。无合作开发合同的,申请者应提交相关情况说明。
3 、委托开发:
指委托开发的软件。应提交标明著作权归属的委托开发合同。无委托开发合同的,应提交相关证明。
4 、下达任务开发:
指由国家下达任务开发的软件。应提交项目任务书或合同。无项目任务书或合同,应提交相关证明。
(五)原始取得权利栏:
原始取得权利指独立开发软件取得的权利。填写的内容应与上栏提供的证明文件证明的事项一致。选择此栏的,不填写继受取得权利栏。
(六) 继受取得权利栏:
在三种继受的方式中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原始取得权利的不填写此栏):
1 、继承是指通过继承取得著作权。应提供合法的继承证明,如经过公证的遗嘱或法院判决书等。
2 、受让是指经过原著作权人转让取得著作权。应提供明确转让事项的转让合同或法院判决书。
3 、承受是指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生变更和终止,而由其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软件著作权的情况。申请者应提供合法的承受证明,如工商变更登记证明和法院判决书等。
(七)权利范围栏:
权利范围是指著作权人取得的权利是全部还是部分。取得部分权利的,应当注明具体权项,选择填写如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或其他权利。
(八)软件用途和技术特点栏:
1 、对软件所用于的行业和主要功能做简要说明。
2 、 应注明使用的编程语言及其版本号和源程序量(行数)。
(九)申请者栏:
1 、个人申请者:除填写各项内容外,应提交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如护照等)的复印件。
2 、法人申请者:名称栏应填写单位全称。身份证件号栏应填写企业法人登记号或事业法人代码证书号,同时加注联系人的姓名、电话。应提交企业法人登记证书或事业法人代码证书的复印件。
3 、法人分支机构和法人内部组成部分应由法人开具证明。
(十)代理者栏:
1 、个人代理者:除填写各项内容外,应提交与软件申请者签定委托代理授权书。
2. 法人或其他组织代理者申请者:名称栏应填写单位全称。身份证件号栏应填写企业法人登记号或事业法人代码证书号,在电话栏中加注联系人的姓名。应提交与软件申请者签定的委托代理授权书。
( 十一 ) 软件鉴别材料交存方式栏:
鉴别材料是指软件程序和文档。交存方式有三种选择:
1 、一般交存:提交源程序和任何一种文档前后各连续 30 页。整个程序和文档不到 60 页的,应当提交整个源程序和文档。一般情况下,程序每页不少于 50 行,文档每页不少于 30 行。选择一般交存不再填写本栏其他内容。
2 、例外交存:在栏中三种情况中选择一种,并提供相应材料。
3 、封存:分为封存源程序和封存样品两种。选择封存源程序的,应填写页数。选择封存样品的,应提供光盘。
(十二)申请人保证声明栏:
申请人应认真核对申请表格各项内容、应提交的证明文件和鉴别材料是否真实,符合申请要求;明确因提交不真实的申请文件所带来的法律后果。核实无误后,个人申请者签名或者加盖名章;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者,
由单位加盖公章。签章应为原件,不得为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