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令违章冒险作业事故罪

2010年06月28日08:42    未知    www.fabang.com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事故罪,是指强令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客观方面表现为强令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这里所说的强令是指明知违章并且存在着很大的危险而仍然强迫下属进行作业。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具有强令资格的人,通常情况下是作业的领导者、指挥者、调度者。主观方面是过失。所谓过失是指行为人对所发生的后果而言,而对于既违章又冒险则是明知的。

  根据《刑法修正案(六)》第1条第2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2015我国法律对城镇居民房屋的补偿方式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刑事动态知识排行榜
刑事动态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