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帮网网友问:夫妻双方于2006年结婚后共同贷款买了一套99平的房子,贷款人是男方,现协议离婚。协议书中规定离婚后房产归女方,女方须支付22万给男方。请问:1、若去民政部门进行离婚登记后,该离婚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2、离婚后由女方继续还贷并完全还清后,男方若不配合签署过户手续,女方应怎样维护自己的利益?
法帮网律师解答:
1、上述离婚协议在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登记后即产生法律效力;
2、如果贷款还清后男方拒绝配合办理过户手续,那么,可以诉讼至法院,由法院判决确定该房屋的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