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的纠纷

2010年06月29日07:58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法帮网网友问:男女朋友在一起时买的经济适用房,男方的名下,女方正再还房贷,现在分手了,男方想把房子转让给女方,应该办理哪些手续。

法帮网律师解答: 建议你们直接到房管局办理赠与过户手续
房产的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需要订立一份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然后赠与人和受赠人要带着这份赠与书和房屋的产权证,同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进行房屋赠与的公证。房屋赠与的公证费是按评估值的2%来收取,但不低于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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