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受到什么处分

2010年06月29日10:23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法帮网网友问:我是乡政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老公结婚后育有一子,八岁,老公南下经商,老公在广东已同另一女了产生感情,我们因婚外情而离婚,因经济能力原因,儿子判给老公,自已在婚姻中受伤极深,但离婚后突然发现自已怀孕,出于母爱,也为了让自已的生活不再孤单(对男人失去信心,日后不想再结婚),我把这个孩子生了下来,请问这样我会受到什么处罚,单位会要开除我吗?我的工作是我唯一的经济收入,我需要这份工作来生活.

法帮网律师解答: 没有准生证生育会受到处罚,但是单位是否会开除您要看您单位的具体情况了。
-------------------------------------------
东莞律师达燕 如有不明可以加1242377958或电话13553810326咨询。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2015我国法律对城镇居民房屋的补偿方式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劳动动态知识排行榜
劳动动态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