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孩子该有谁抚养?

2010年06月30日07:41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法帮网网友问:我的老公患了脑癌,已动过2次手术,没有固定收入和经济来源!生活基本不能自理。现我要和他离婚,但是他不同意,如果我们通过法律离婚,那么我的孩子会判给谁?没有抚养权的那方又该怎样维护孩子?

法帮网律师解答: 你好根据你的陈述解答如下:
不满两周岁的小孩以随母生活为原则,超过两周岁的小孩,则由法院根据有利于小孩健康成长需要的原则来判决,如果小孩已经满了10周岁,则由小孩自己选择随父还是随母生活。不抚养小孩的依法应当支付小孩抚养费,通常支付标准为本人月收入的20%-30%,并且有权定期探视小孩。
如需法律帮助欢迎致电或当面咨询本律师。
电话:13666107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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