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帮网网友问:我们夫妻两人92年毕业后,分配在江西某国营企业工作。并于1996年9月结婚。97年,国营企业破产被兼并,夫妻两人同时失业。当时没有向国家要一分钱补偿。心想:国家有困难,要靠自己的双手创造幸福生活。98年9月,夫妻两人生育了第一胎。由于小孩眼睛视力有问题,斜视,双眼没有同视功能。于是开始到医院治疗,一直到现在,眼睛也没有治好。(有医院病历为证,上面有医院治疗记录)。当时医院的眼科专家钟教授建议我们带小孩去上海做眼科手术,手术有风险,而且费用很昂贵。我们又失业多年,没有固定的收入,仅有的一点收入也全部用在了小孩治疗眼睛上。实在拿不出钱来带小孩去上海做手术。我们夫妻两失业后,既没有钱买社会养老保险,也没有医疗保险,第一胎小孩眼睛残疾。我们在避孕失败的情况下,于2005年7月生下了第二胎。这几年,丈夫在外做临时工,赚钱维持家庭生活开支。妻子又身体不好,患上腰椎肩盘突出,失去了体力劳动能力(有医院病历为证),在家还要照顾两个小孩生活、学习。尽管日子过得很拮据,艰苦,也不想给国家带来任何负担,去街办要任何帮助。在家,我们教育小孩克服困难,好好学习,长大了做一个对社会,对国家有用的人。
法帮网律师解答: 罚款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一般由计生委决定,你这种情况可以向上级部门申请减少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