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帮网网友问:我是江苏徐州的,我的爱人刚生下二胎(合法的),可当地的计生部门已表态生育一个月后要做结扎,如不去将采取强制措施。我也打电话到徐州的计委咨询答复是必须结扎。可我在江苏的计生条例里看到“公民享有对避孕方法的知情权、选择权。”而徐州的计委法规处却说江苏人口计生条例的释义:所谓的”知情选择”是对各种避孕方法的知情了解,而生二胎的要首选结扎,除非身体不适应结扎才可选其它方法?请问他的回答对吗?请问在还没有做结扎之前我该怎样应对他们???我听说法院不轻易受理计生部门的行政诉讼,是有这个情况吗?还有谁知道在徐州地区有”一胎放环,二胎结扎--”的这一地方性的法规吗?它是徐州人大定的吗?有合法性吗?
法帮网律师解答: 节育手术任何单位和公民不得强制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