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离婚,争取护养权

2010年06月30日09:07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法帮网网友问:女方提出离婚,争取护养权。但女方没工作,但家条件好,又是独生,男的固定七百,家景没女方好

法帮网律师解答: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父亲则需按月按法院的判决或双方协议的数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2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2-10周岁的孩子,可协商解决,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考虑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10周岁以上的孩子,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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