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申请人网上申请转移登记的程序
自2006年10月10日起,凡已通过北京市房屋交易权属系统(简称权属系统)办理初始登记的房屋,在办理该房屋转移登记时,单位申请人也应进行网上申请。2006年10月10日前已办理初始登记的房屋,权属登记管理部门通过权属系统办理业务的区县,单位申请人也应进行网上申请。
1、登录系统并在网上填写申请信息
单位申请人登录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点击首页业务办理中的"申请权属登记"窗口,凭用户名、密码、加密钥匙进入系统,在"转移登记"模块中填写房屋转移登记的相关申请信息。
2、网上打印申请书等相关材料
单位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完成后,在线打印《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房屋状况附表》(多套房屋时打印《房屋状况附表》)。
3、携带相关材料至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
单位申请人持网上打印的材料和其他相关材料以及所有申请材料拍照或扫描形成的影像材料,到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个人申办转移登记的,可直接填写书面申请并携带相关材料到权属登记部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