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帮网网友问:我是08年结婚的并有了一女儿,可没有想到这两年里却生活在欺骗中度过一日又一日。那女的本是我公司以前的客户,没过多久,不知道怎么的两人走到了一起,去年开始同居,当我发现地的时候就太晚了,那时我很想离婚,可想到孩子太小,孩子那时才两个月!就忍了下来没有离。可我没有想到的是他们做的是越来越过分,都怀孕了五个多月了,经老公的家人调解,老公同意不要那个孩子,并劝那女的流掉。女的也同意了。不过女的有要求,人既然得不到了,就要钱,公司是婚后老公开的,那女的却招到公司当主管。可老公没和我商量就把公司以及财产全给了她。这种情况合理吗?请问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属于重婚罪呢
法帮网律师解答: 你老公无权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赠予行为无效。是否构成重婚,要看他们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