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帮网网友问:律师,您好!我有一个问题想要咨询一下。谢谢。我家原先的房子是公房,几年前,家里人把房子买下。当时家里出钱的是爷爷、爸爸和妈妈,但是房产证上只写了爸爸一个人的名字。同时,这个房子有两个户口本,一个户口本上的户主写的是我爸爸,家庭成员是我和我妈妈。另一个户口本上的户主写的是我爷爷(爷爷现已过世),家庭成员是奶奶和姑姑(姑姑因为离婚后才将户口迁入,但从未居住过)。如今,家里房子要动迁,可能会分配到2套房子,姑姑认为她和奶奶在一个户口本上,可以拿一套房子,因此想将名字写在房产证上,我想问的是,这种情况下,动迁分配的房子到底归谁所有,该如何分配,谁对动迁的房子分配有决定权?谢谢!
法帮网律师解答: 需要看具体的拆迁协议是怎么样的,但原则上说,你姑姑只能享受一部分的人头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