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帮网网友问:由于房屋拆迁,我们要在两年后才能搬进新房。所以我们这两年间要租房住。在市区租到一套100平米的房子,与房东签订了两年的租赁合同,但才租了六个月,该房东就给我们说将我们租的房子卖给了第三方,并与第三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但我们没有看到他们的买卖合同。购买该房子的第三方说房子是他的了,要我们与他谈。请问我们如何确认房子是不是真的卖给第三方了?现在卖假证的这么多,有没有比较权威的方式可以确认真假?假设1:该房子真的卖给第三方了,鉴于之前我们与原房东签订的两年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原房东这样做是不是违约了,是不是要承担违约金?那他们之间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吗?第三方让我们搬走,我们就真的必须搬走吗?若真搬走,我们是不是应该要求原房东给我们补租金差价[因为拆迁户多,现在租金的市价(1000元/月)比我们之前订立的租金(500元/月)涨了一倍],若原房东耍赖不给我们补差价或不补这么多,我们应如何做?若提起诉讼会不会得到市场差价和违约金呢?假设2:若第三方说,房子现在是他的,我们可以继续租该房子,但要和他谈,并要求涨租金是不是合法?这种情况下我们是应按与原房东签订的租赁协议执行,还是必须得按第三方的要求支付更高的租金呢?
法帮网律师解答: 可以要求继续租赁